民风习俗 四、时令节日
一、春节
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,俗称过年,是沛人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。春节前,家家购年货,备菜肴,蒸馒头,炸丸子,做新衣,筹备过年。除夕上午张贴春联,打扫庭院,晚间全家喝辞岁酒。春节拂晓,男女老幼穿戴一新,家家放爆竹,以酒菜、果品、香烛供奉天地祖先。天明,晚辈向长辈叩头祝福,先家人,再本村亲邻,后邻村亲邻,借此尊长睦邻,消除隔阂。受拜者以香烟、花生、糖果招待,长者对幼小晚辈往往赏压岁钱。早晨家家吃饺子,以示吉祥,有的男子到打谷场上就餐,以求扬场得风。解放前过春节,贫富悬殊,穷人过年如过关,有的往往外出躲债,除夕深夜方才回家。
解放后,沛人过年仍贴对联、拜年、吃饺子、饮酒、放爆竹。机关、团体多于年初一上午举行团拜,互道新春之喜。节前,干部为烈军属、五保老人送年礼,以示慰问。 80年代,广大群众多于春节期间观赏歌舞,看电视,青少年参加文体活动等。
二、元宵节
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,亦称上元节、灯节,是春回大地的第一个月圆之夜。旧俗,农民多于当日蒸成 12种属相或标志12个月的面灯,晚间点燃后置于大门、畜房、住房门旁和鸡舍、石磨、粮囤、灶台上,以灯内水量、好花形状预卜当年各月雨量和年景。晚间赏灯、放焰火。龙灯、云灯、走马灯、飞机灯、兔子灯、蛤螟灯、放河灯、骨牌灯等竞相比赛;焰火有黄烟炮、三喷、气虎子、文武鞭、提溜金、火烧葡萄架等名,同时开展踩高烧、玩花船等民间文娱活动,家家焚香祭祖,城镇间有灯 火晚会。
建国后,沛人过此节,封建迷信活动多被革除,但赏灯、玩灯的习俗相沿至今。当晚,儿童挑灯笼,燃爆竹,放气虎子,玩提溜金,城镇街头间有花灯、焰火晚会。 1984、1985两年,县政府于沛城举办大规模焰火晚会。80年代后,沛人渐有吃元宵(汤圆)的习俗。
三、二月二
沛俗,农历二月初二,农村家家撒草木灰于地上作圈,中间埋少许五谷,谓之 “ 围仓囤 ” ,预祝丰收。家家炒糖豆吃,名为 “ 蝎子爪 ” ,意在免受蝎蛰。老年人吃春节留下的枣馒头,意在免受腰痛。青壮年吃元宵节留下的面灯,意在增强体力。订婚男女多于当日换 “ 庚贴 ” 。建国后,民间仍有 “ 围仓囤 ” 、吃 “ 蝎子爪 ” 的旧习。
四、清明节
清明节亦称寒食节。是日,户户插新柳,家家煮鸡蛋分食,上坟扫墓,青少年郊游踏青,启丧合葬者多择此日。建国后,群众仍有插柳、吃鸡蛋、扫墓的习惯。机关、学校多于当日祭扫烈士陵墓,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。
五、端午节
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,又称端阳节。当日吃棕子,在房循下插艾条,饮雄黄酒,剪五毒纸像贴于门上,以驱邪恶;给小儿绣五色兜肚、缝绣囊挂于腰间,以五色线系其手腕、脚脖,意在免除蛇、蝎伤害。建国后,沛人过此节仅保留吃踪子的习俗。
六、六月初一
农历六月初一,俗称 “ 小年 ” 。当日,家家蒸馒头、买鱼肉改善生活,置印有红点的馒头和桃、李、杏等鲜果于庭院供桌上,燃香烛,放爆竹敬天地;小儿春天种牛痘者,于当日 “ 交红子 ” 。建国后,沛人过此节多沿旧俗。
七、中秋节
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,俗称八月节。亲友多于节前互送月饼、瓜果等礼品。当晚皓月升控,家家庭院设案,摆月饼、瓜果 “ 供月 ” ;置酒菜合家聚饮或亲邻相互招饮,谓之 “ 圆月 ” 。建国后,沛人过此节仍沿旧习。
八、重阳节
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。文化人喜于当日登高赋诗,饮菊花酒。旧<沛县志>载:邑人多于是日登吕母家饮酒赋诗。建国后,此节已不为人重视。
九、腊八
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。沛人多于当日以小米加枣和红豆煮粥吃,名为 “ 腊八粥 ” ,家境稍优者,外加蜜枣、花生仁、莲子、桂圆、白糖等。沛人常以米粥涂果树,以祈来年果子丰收。沿湖地区多将当日作嫁娶吉日。建国后,人们过此节仍保留吃 “ 腊八粥 ” 的习俗。
十、除夕
农历十二月三十 (小月十二月二十九日)日为除夕。当日,家家打扫住房和庭院,午饭前贴年画和春联,祭天地和祖先。当日夜晚,菜看丰盛,合家聚饮或亲邻招饮,守岁达旦。守岁时,生火谈天,食花生、瓜子、酥糖之类,长者要给晚辈 “ 压岁钱 ” 。零时许,鞭炮齐鸣,响彻夜空。建国后,沛人过除夕多沿旧俗。
80年代,观看春节电视节目已为家家户户除夕的主要活动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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